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2〕7号)要求,结合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审核及实地勘查情况,本机关拟同意设立明溪县畅艺绘画培训中心和明溪县九艺美术校外培训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一、机构名称:明溪县畅艺绘画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梁秋琴(中国)机构行政负责人:梁秋琴(中国)举办人:梁秋琴(中国)投资人:梁秋琴(中国)培训内容:美术地址: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109号二、机构名称:明溪县九艺美术校外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炳秀(中国)机构行政负责人:曾炳秀(中国)举办人:曾炳秀(中国)投资人:曾炳秀(中国)培训内容:美术公示期: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与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联系(0598-2818792),明溪县文体和旅游局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