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衔接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22〕2号)等文件规定,以下人员在申请2023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过程中,经我单位对其申报资料初审及复核,符合享受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人数7人,金额7,000.00元,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起5个工作日,如发现以下外出务工人员真实性和补贴资金情况不属实请向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879-3721266、3721857,监督举报电话:0879-3721857,公示名单如下:江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0月23日序号姓名人员类别外出时间稳定就业月数补贴金额(元)补贴期间1王富兰脱贫人口2022-07-04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2李青春脱贫人口2022-06-22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3陈宗航脱贫人口2023-06-01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4缪仕川脱贫人口2022-03-08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5叶思学脱贫人口2023-02-16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6邓兴会脱贫人口2023-01-16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7方昌艳脱贫人口2023-07-013个月以上1,000.00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