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10类:(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3、申请材料就业困难人员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村)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具体要件如下:(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表》,(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材料,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有关援助和帮扶政策条件的,应提供如下要件:(一)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提供劳动模范证明材料,(三)符合条件的孤儿提供孤儿证明材料,4、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10类人群及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和帮扶政策的5类人群)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村)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社区(村)受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街道(乡镇)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进行初审,在收到社区(村)申请材料的1个工作日内做出初审意见(同意申请或不同意申请),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进行复审,4、办理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10类人群及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和帮扶政策的5类人群)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村)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