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豫文旅科教〔2022〕5号)、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信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信文广旅〔2022〕249号)、《信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结合材料审核及实地检查情况,对拟同意办学审核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局反映,提出异议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电话:0376-2793991受理部门:新县人民文化馆地址:新县解放路23号新县人民文化馆邮编:465550拟同意办学审核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名称:新县一百加艺术中心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将军南路锦绣花城对面往北300米法定代表人:张潇训对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培训项目:舞蹈、音乐、美术主管部门: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局有效期限:长期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局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