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洞财农〔2023〕151号),由船主申请,经审查,拟发放温州市洞头区捕捞渔船更新(新型材料)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本批次捕捞渔船更新(新型材料)是在2022年1月1日以来建造完工并取得船舶“四证”(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捕捞证书),拟发放渔船共17艘,补助资金合计为121.29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止,共5个工作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我局如实反映,投诉举报电话: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0577-59386762附件:新材料渔船补助清单.xls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