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1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沪松人社〔2023〕78号关于认定松江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就相关认定情况通知如下:一、市级就业见习试运作基地认定以下基地为市级就业见习试运作基地,自就业见习试运作协议确认起开始试运作,试运作期限为12个月:(一)凯美克(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二)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三)福诺食(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四)上海倍莱弗科技有限公司,二、区级就业见习基地认定以下基地为区级就业见习基地:(一)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二)莜芈(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上获批的4家市级就业见习试运作基地和3家区级就业见习基地,应严格按照就业见习基地的相关要求,规范基地管理,特此通知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9日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3年10月19日印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