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培训补助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发放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8990719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发放名单序号单位名称(个人)职业工种(等级)补助人数补助金额(元)备注1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眼镜验光员(四级)11107252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工(四级)1413650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工(四级)21204754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工(四级)44429005温州晟世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11000机构代个人申报合计9188750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23日附件:2023年鹿城区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发放公示(第五批个人领取).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