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深圳市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已结束,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受理2023年光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18:00受理第一至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申请,二、受理范围光明区申请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三、复议申请材料(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五)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有关材料(如有则提供),四、复议受理方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今年将以线上方式开展受理复议申请工作,(二)企业按要求将复议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并统一命名为“XXX公司2023年高企复议申请材料”,(七)优先推荐光明区“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中“成长指标”得分高的优先推荐),六、有关事项(一)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将依据“受理—初审—推荐”的程序,(二)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仅受理企业自主提交的复议申请材料,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申请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举报,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