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改高技字〔2023〕10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一、申报领域请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方面推荐,在《指导目录》范围内,对从事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与未来产业等企业以及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企业,三、申报要求请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辽发改高技〔2021〕195号)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并填写《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和《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请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指导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请于10月31日前将请示文件并附《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辖区内各企业的申报材料的PDF电子版(包含企业用印后的项目申请报告、数据填报表、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承诺书)、项目申请报告(Word格式)、数据填报表(Word格式)一并送至我委,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的上交时间、份数及方式待我委另行通知,择优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联系电话:13840053806邮箱地址:gjsc-fgw@shenyang.gov.cn附件:1.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2.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3.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4.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5.真实性承诺书模板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20日附表3: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附表4: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docx附件2: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x附件5:真实性承诺书模板.docx附件1: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