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局于2023年5月组织开展2023年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对农民合作社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将16家初核通过的农民合作社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我局,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发函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对有关合作社开展实地核查、召开复核评审会议,并经局务会议审议同意及市直有关部门同意,拟认定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贵贤水果专业合作社等11家农民合作社为2023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在此期间内,请书面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附件:拟认定为2023年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江门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0日(联系人:方妍乔,联系电话:0750-3887796)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拟认定为2023年江门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1.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贵贤水果专业合作社2.恩平市金富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3.台山市东冠粤侨汇种植专业合作社4.台山市深井镇井经普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5.台山市鸿耀稻谷种植专业合作社6.台山市启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7.台山市水步镇新联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8.台山市丰乐稻谷种植专业合作社9.台山市绿马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0.台山市江美种植专业合作社11.台山市春润林稻谷种植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