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3年10月11日向南安市石井镇南石高速出口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被征收人发布《关于协商选定南安市石井镇南石高速出口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告》(南建〔2023〕112号),截至2023年10月19日止,共收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半数以上(14份)被征收人提交的书面意见,过半数被征收人签字选定的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视为南安市石井镇南石高速出口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本次选定的南安市石井镇南石高速出口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福建鹏元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特此公示,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0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本局于2023年10月11日向南安市石井镇南石高速出口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被征收人发布《关于协商选定南安市石井镇南石高速出口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告》(南建〔2023〕112号),截至2023年10月19日止,共收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半数以上(14份)被征收人提交的书面意见,过半数被征收人签字选定的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视为南安市石井镇南石高速出口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本次选定的南安市石井镇南石高速出口片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福建鹏元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特此公示,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0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