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第一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发〔2023〕43号,我局负责组织开展2023年广西第一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南宁市受理工作,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开发区分局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提交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企业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高校院所专利转移转化促进、涉农专利转化助力乡村振兴、广西专利转化交易平台能力提升等四类项目,二、申报对象(一)广西行政区域内的高校院所(含设立的研究院、专利运营机构等),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3份)及对应的电子版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5号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7室,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二)专利转让项目完成时间以取得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上的发文日期为准,专利许可项目完成时间以获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上的备案日期为准,(三)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对提供虚假材料及通过明显不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的专利转让、许可等不正当行为骗取或套取奖补资金的,附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第一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