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为加大扶持现有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力度,全面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促进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办法的通知》(江开发〔2022〕5号)、《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关于促进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江海经促〔2023〕11号),现将《2023年度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关于促进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申报指南》发给你们,一、申报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由各街道对相关资料初审后报送区经济促进局,区经济促进局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二、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需逐份加盖公章与骑缝章,并按申报材料顺序排序,统一用A4纸装订(要求有目录、页码,同时需要提供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顺序一致的电子文档(PDF格式,可进行目录索引),三、相关要求:请各街道将相关材料汇总,在项目申请表上盖章后报送至区经济促进局,附件:2023年度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关于促进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申报的通知.zip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2023年10月16日(联系人:杨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