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级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5号)、《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级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农发〔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经低收入农户、法人主体自主申报,行政村调查公示,各镇抽查核实,南湖区农水局、财政局审核把关(秀洲区无人申报),现将我市低收入农户产业增收相关补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0日至11月1日,公示期间有任何意见请致电嘉兴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处(电话:0573-82872623),附件:法人主体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补助清册嘉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20日法人主体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补助清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