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开展泸溪县2023年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评选活动的通知

泸溪县人民政府 | 2023-10-20
决定开展2023年度泸溪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评选活动,二、申报评选项目及名额按照“公开公平、效益优先、示范带动、量化择优”的原则,从全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个体工商户(含家庭农场)、民营企业和农村专业示范合作社中择优评选,评选5户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个体工商示范户(含家庭农场)、5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5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已被认定为省、州、县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不得再次申报参与2023年度泸溪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35”项目申报评选活动,四、评选程序(一)公开申报对符合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项目申报条件的,3.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表、创新创业示范典型评审计分表及佐证材料(见附件2-6),(二)量化评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个体工商示范户(含家庭农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申报、奖励条件,(三)上网公示对拟入选的5户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个体工商示范户(含家庭农场)、5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5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评选出来的5户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个体工商示范户(含家庭农场)、5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和5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将推荐参加州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活动,(二)2023年11月1日-11月15日组织评审、公示奖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报对象递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后,六、奖励方式对入选的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个体工商示范户授予“2023年度泸溪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先进个人”,入选的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民营企业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农村专业示范合作社分别授予“2023年度泸溪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2023年度泸溪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奖牌,七、奖励标准获得“泸溪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获得“泸溪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和“泸溪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奖励标准为5万元/个。

更多精选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2023-10-20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