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引领型企业实质性运营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经发通〔2022〕20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和《关于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引领型企业认定和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为确保各企业能够顺利完成申报工作,现决定对2022年度引领型企业认定和资金申报时间予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间由原定的2023年6月5日-6月30日延长至2023年11月15日,其他不变,具体申报要求仍按照《扶持办法》和《申报通知》执行,请尚未申报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10月20日相关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引领型企业实质性运营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经发通〔2022〕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