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根据《云南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云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1〕1号)的通知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企业认定工作,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州市评分推荐、省级专家评审、部分实地抽查,现将昆明云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25家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企业拟认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按名单予以认定,特此公示,联系电话: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0871—64603255监督电话: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0871—64608344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0月19日附件:2023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企业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