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二、鼓励企业上市挂牌3、对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重点培育企业分阶段奖励800万元:按照上市筹备过程中完成辅导备案受理、申报首发受理、发行上市三个环节,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资金奖励,4、对在新三板挂牌的重点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基础层挂牌奖励100万元、进入创新层再奖励100万元,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400万元资金奖励,6、对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重点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00万元,再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再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成功引进配套企业的上市公司按照市级及乡镇(园区)招商引资政策中“引介对象奖励”进行一次性奖励,按实际投放我市的项目资金进行一次性奖励:投资总额10亿元(含)以上的,按其实际投资我市上市重点培育企业(投资期限一年以上)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按其实际投资我市上市重点培育企业(投资期限一年以上)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于我市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的(投资金额8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和40万元的奖励,17、涉及股权融资、股权投资的政策兑现范围不包含我市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