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现公开征集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凡具有泉州市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的或在泉独家代理销售的技术和产品均可申报(本地技术和产品优先),三、征集条件(一)申报单位有推广意愿和需求,(二)申报的节能技术产品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三)符合国家颁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准或技术要求,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二)《泉州市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申报表》(见附件1),由申报单位依照自愿原则向我办申报,鼓励各县(市、区)节能办、行业协会集中组织企业申报,我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选取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编制形成《泉州市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根据评审意见提出我市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引导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中采用目录内的节能技术产品,附件:1、泉州市工业领域节能技术产品申报表2、已实施的典型案例情况表泉州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