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科局(中心),临汾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35号),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企业申请材料,并结合企业运营情况进行审查,推荐函加盖单位公章后,2.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并应严格按照《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35号)规定,将奖励资金用于奖励研发团队,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考察,结合企业实际运营的最新动态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师万红崔安宁联系电话:0357-2100985附件:1.高企奖励申请表.doc2.高企奖励推荐汇总表.doc临汾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