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业局: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2〕65号)、《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明政文〔2014〕41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及监测的通知》(明农〔2023〕58号),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经逐级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沙县丰源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4个农民合作社和沙县高桥叶润家庭农场等41个家庭农场为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附件:2023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名单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林业局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