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的通知》(博管办〔2022〕28号)要求,现将做好我省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站条件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近3年内已被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注销设站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不得申请设站,二、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设区市、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各设区市、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后,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三)申报材料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推荐报送至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备案,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请”专栏,(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新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申报单位可于2022年6月30日、12月15日起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新设站备案情况,四、有关要求(一)各设区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政策宣传,确保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联系人:甘友谊联系电话:0551-62663176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申请表.xlsx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汇总表.xls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