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总要求,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2020〕1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州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温州市推进隐形冠军之城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3年)》和《温州市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评价标准》等文件,形成包括生态工业、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初稿,现提出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二、制定依据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2020〕1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州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温州市推进隐形冠军之城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3年)》和《温州市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评价标准》等文件,拟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初稿)》,并于2021年11月3日向100多家工业企业及企业家协会征求意见,形成《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24日毛伟新副县长召开县生态工业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2月17日公示结束)2022年2月15日通过合法性审查,2022年2月15日通过合法性审查,2022年3月4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2022年3月18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