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分享到-微信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长绿府发〔2023〕13号为实施长春市城市规划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西新镇民丰村、开元村集体土地实施征收,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项目长春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107批次,三、土地现状征收土地总面积1.7827公顷,五、补偿方式和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方式和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长府发〔2021〕10号)规定,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绕城高速以内、四环路之间区域100元/平方米,其中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计算,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80%计算,标准按照该项目农村村民住宅、地上物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长府发〔2021〕10号)执行,参保村民应符合《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统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办发〔2012〕44号)规定,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西新镇民丰、开元村民委员会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