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现将《贵州省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一、评定机构设置《民宿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乡村度假酒店等级划分与评定》《乡村旅游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规范》《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乡村文化旅游处提出并监督实施,金山级(五星级)、银山级(四星级)民宿,报省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后发布,三、专家队伍组建贵州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专家队伍(省级专家库)由乡村旅游、民宿、农家乐、酒店相关行业专家、协会代表、经营者等组成,评定专家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培训、聘任,省市两级可共享专家库,不再新评定客栈等级,获得评定民宿或乡村度假酒店等级的不再保留客栈等级,(二)2022年12月31日前评定的农家乐(经营户),按照修订的《乡村旅游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复核,其中,主营收入以住宿为主的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