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财资环〔2023〕28号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财政局、住建局:根据《关于大力发展首发首店促进品质消费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办〔2021〕61号)《关于开展温州市区月光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遴选的通知》(温住建发〔2022〕10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关于公布温州市区月光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遴选结果的通知》(温住建发〔2023〕44号)的遴选结果,确定印象南塘景区等5家运营管理机构入选温州市区月光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按照体制结算要求,现对2023年“月光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奖励补贴予以结算(详见附件1),并下达2023年“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支出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请各地专款专用,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附件:1.2023年“月光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wps2.2023年“月光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奖励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wps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