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运营单位:为推动市本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高速发展,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成功孵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现将2022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政策兑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二、奖励标准1.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每认定一家奖励孵化器5万元、2万元,2.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在孵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每认定一家奖励众创空间(星创天地)5万元、2万元,三、申请材料(一)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申请材料:1.市本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政策兑现申请表,2.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认定证明材料,(二)在孵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请材料:1.市本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政策兑现申请表,3.在孵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证明材料(认定文件或相关证书),4.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电话:0578-2051813附件:1.市本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政策兑现申请表2.市本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政策兑现流程图3.信用承诺书丽水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0月16日附件1:市本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政策兑现申请表.doc附件2:兑现流程图.wps附件3:信用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