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赣州市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实施办法(暂行)》(赣市府字石党发〔2019〕108号)二、奖励对象落户石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申请条件对年度纳税超过1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四、政策时效长期有效(如遇政策调整,另行规定)五、奖励标准按单个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纳税额分类划档,各档补贴标准如下:一档: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1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二档:年纳税额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上,按年用电量给予0.09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三档:年纳税额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06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电价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2:8共同负担,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六、申请材料企业转供电材料(如存在转供电情况)、《企业电价补贴申请表》、《石城县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拨付申请表》七、责任部门和责任科室县工信局运行股八、办理时限承诺兑现九、办理流程县工信局提供认定名单--县行政审批中心1个工作日内兑付十、办事方式线上:“赣服通”石城分厅—“亲清赣商”惠企政策服务平台线下:石城县市民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专区地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458号联系电话:0797-5703560十一、咨询时间线下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