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资助,四、申报材料及资助标准(一)专利奖配套奖励,购买每件发明专利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权人变更证明材料,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备案证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并保护的驰名商标,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文件、裁决文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主体可获资助30万元/件,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家,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专利代理资质证明材料,开展专利代理工作证明材料及工作总结,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