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审计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1号)精神,我局起草了《湘潭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1.欢迎广大群众及各企业、社会组织等踊跃提出意见建议,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尽量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3.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4日;4.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发湘潭县人社局养老保险股,联系电话0731-57885001;电子邮箱:281897636@qq.com邮寄地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中路88号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股邮政编码:411228,附件:湘潭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6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