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省财政厅联合省教育厅共同草拟了《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邮件主题注明“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附件: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海南省财政厅2023年10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条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遵循“体现支持重点、突出内涵建设、强化绩效导向”的原则,第四条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第五条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共同管理,会同省教育厅研究确定有关高校资金预算金额、资金的区域绩效目标,有关高校将当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第七条高校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一)上年度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主要包括上年度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安排原则和具体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出进度、资金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等,主要包括当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资金安排计划、绩效目标、基础数据等,第十三条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