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关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30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七)》(鄂人社函〔2023〕92号)等文件要求,对宣恩县2023年外省首次来宣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经信息摸排、数据对比、调查核实等“直补快办”程序,现核定补助人员信息公示如下,办理申领外省首次来宣和外省返乡就业一次性补助人员4人,资料齐全,符合补助条件,补助金额共计肆仟元整(小写:4000.00元),公示期为即日起5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向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咨询电话: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8-5832350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