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计发〔2019〕14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23〕22号)文件精神,今年实际收购常规水稻良种203850公斤,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122310元,现按要求将奖励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10月16日起5个工作日,投诉电话:0576-86223824、86223089,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公示单位反映,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10月16日附件:2023年温岭市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发放表单位:公斤、元/50公斤、元镇户主姓名面积种子收购数量奖励标准拟奖励金额县农业部门确认拟奖励金额县财政核定奖励金额新河镇王夏明75208503012510.0012510.0012510.00松门镇江新才50018300030109800.00109800.00109800.00合计:575203850122310.00122310.001223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