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动21世纪“海丝名城”建设,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级有关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起草《泉州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zrs403@163.com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04(邮政编码:362000)人力资源开发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泉州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