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改〔2023〕1309号,公开征集拟申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新能源供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申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新能源供热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二)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方向,(三)项目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记录,三、申报及审核程序(一)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0日前,(二)申报材料:项目规划意见、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方案(达可研深度)、《申报项目信息表》,(三)报送方式:申报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四)评估初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区发展改革部门对征集的项目组织第三方评估,确定拟给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项目清单,(五)网上公示:符合要求的项目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进行公示,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区发展改革部门及相关企业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开展项目评估审核及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附件:申报项目信息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13日(联系人:新能源处周长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