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评委)不受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人员职称的申报评审材料,如需委托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如需委托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请各申报人员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2〕4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的具体施行日期,统一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现场审核,(三)部门审核1.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级审核,由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职称专用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审核职称证书、人员身份等材料,如需委托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评委对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进行评审,如需委托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请各省直部门、市(州)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等各主管部门登录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118.122.112.9/)进行资料审核,(五)高评委评审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评委负责组织评审,(二)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市(州)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部门(单位)、中央驻川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24:00),附件:1.2023年度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2.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主管部门(单位)工作通讯录3.全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