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梧族工委办〔2023〕5号)精神,按照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县拟推荐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0日17:00前,以电话、传真、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等形式向苍梧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统战部)反映,电话(传真):0774—2682621地址:苍梧县行政中心大楼3楼(苍梧县石桥镇务实路旁)邮编:543103苍梧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16日拟推荐提名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名单:苍梧县六堡镇人民政府拟推荐提名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名单:韦柳娜女壮族苍梧县木双镇党委书记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