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研究起草了《杭州市萧山区农业标准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杭州市萧山区农业标准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6日附件杭州市萧山区农业标准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新建农业标准地项目是在2023年1月1日后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二、补助对象实施农业标准地建设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镇街,2、农业标准地项目土地流转年限为5年及以上(因二轮土地承包到期,4、农业标准地项目需认定达到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要求,5、农业标准地项目需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和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四、补助标准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的农业标准地项目,经所在镇街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镇街要对村集体申报的农业标准地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和履约认定,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镇街上报的农业标准地建设项目进行实地验收认定,区农业农村局在受理相关资料审核后,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并根据有关要求开展资金拨付。5、所需材料,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提供补助申报表、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通知书(如协议流转需提供相关审批材料)、农业标准地项目土地流转合同、项目投资协议书、流转土地的区域位置示意图、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竣工表、农业标准地项目履约认定表、农业标准地项目认定评分表等相关资料,附件:杭州市萧山区农业标准地项目补助申报表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6日附件杭州市萧山区农业标准地补助申报表镇村申报单位(盖章)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名称申请补助资金(万元)项目概况项目地址项目面积(亩)土地流转合同编码标准地类别项目经营主体经营主体联系电话协议年限种植方式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以上所提供的数据和相关申请资料真实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