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我县将公开遴选“头雁”项目培育对象6-8名,培育对象将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确定省级推荐名单,通过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头雁”培育项目管理系统,将培育对象人选报农业部备案,并选择优质高校作为培育机构,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万元,请符合遴选条件的对象将申报材料于10月18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104室),需提交资料:1.《“头雁”项目培育人员个人申报表》(附件2)4份,2.身份证、学历证明、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级证书、经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获得荣誉及表彰奖励等复印件1份,3.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邹文英,联系电话:63968108,附件1蒲江县“头雁”项目培育对象遴选办法附件2“头雁”项目培育人员个人申报表附件3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