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10号)和《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府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我市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名单已经完成村级评议公示、乡级评议公示,现将我市退捕渔民建档立卡调查信息名单进行县级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对退捕渔民建档立卡调查信息名单有异议,请在2023年10月17日前向丰城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95-7305227,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17日,附:丰城市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名单丰城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13日退捕渔民公示名单(网上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