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市大院大所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太政办﹝2023﹞58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太仓市大院大所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太科字﹝2023﹞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3日-10月1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512-53891032联系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6号楼电子邮箱:skjj@tc.suzhou.gov.cn2023年度太仓市大院大所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