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改造为方舱医院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消防车道、场地等应满足现行规范相关要求,护理单元之间应形成消防疏散通道且宽度不应小于4米,(3)医护人员出污染区的通道数宜不少于2个,4通风与空调要求4.1方舱医院应按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设置独立机械通风系统,4.2清洁区送风系统应采用粗效、中效不少于两级过滤;污染区送风系统应采用粗效、中效、亚高效不少于三级过滤,排风系统应经过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排放,4.5.1方舱医院应尽量利用原建筑物空调和排风系统,4.5.2原有空调和排风系统无法利用或未设置通风系统的,且污染区排风系统宜设置备用排风机,4.6医护人员从清洁区进入到污染区的“一次更衣”设置不小于30次/小时的送风,在“缓冲间”设置不小于30次/小时的排风或系统服务区域不小于6次/小时的排风,4.7室内污染区的盥洗间、卫生间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排风系统,5.4室内生活排水系统5.4.1空调冷凝水应分区集中收集并采用间接排水方式,污染区宜单独设置配电系统,不应设在污染区,7.10用于改造为方舱医院的工业建筑的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既有工业建筑相关行业规范的消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