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为落实省、市医保行政部门定点医药机构确定的评估要求,根据《丽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丽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丽医保中心发[2022]1号)规定,经遂昌县泰合康养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自行申报,我局结合申报材料、现场核查和评估等流程,拟将遂昌县泰合康养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零售药店纳入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如发现公示情况不实或有其他问题需要反映,请与县医疗保障局联系,联系人王尹之,联系电话:0578-8510557,序号单位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评估结果1遂昌县泰合康养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浙CA5780212遂昌县妙高街道二都新街19号彭莉通过遂昌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10月13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