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字〔2021〕11号)及《聊城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聊城市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聊质强办发〔2023〕2号)规定,请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新区辖区的单位(个人)根据附件内容填报《聊城市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将材料于2023年10月19日前送至聊城高新区长江路1号高新区管委会院里东侧大楼405(西)质监办处,联系人:李夏联系电话:0635-8506786附件:1、《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附件1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pdf2、《聊城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聊城市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附件.zip聊城高新区发展环境保障部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