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仑区农产品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仑农发〔2021〕232号)文件要求,经主体自主申报、街道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拟确定宁波北仑菇香家庭农场实施农产品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规模、补贴金额均以建成后验收为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立项,联系电话:86781713,附件:农产品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拟立项公示名单.docx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