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起草了《江北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4月26日前反馈我们,如通过信函方式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574-89184452,传真:0574-89184450,江北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