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关于开展2022年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3-28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青岛市《关于开展2022年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园区,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可优先推荐申请设立基地:1.建有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四、申请程序(一)申请设立基地的单位向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认真填写《申请设立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附件1),(二)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实地考察后提出推荐意见,(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请设立基地的单位进行论证和评议,五、申请材料(一)申请设立基地的申请报告1份,主要包括经济效益、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等内容,(二)加盖单位公章的《2022年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EXCEL表和PDF扫描件各1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三)每个申请单位的《申请设立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附件1)一式5份,以及证明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设立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复印件,附件1申请设立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xlsx附件22022年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