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29号)和《关于印发酒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酒人社﹝2021﹞229号)文件精神,经培训学员自主申报,人社部门审核,经核查哈存姐等314人符合已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的要求,现将符合申领补贴的314人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馈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业务监督电话:0937-55220072023年已脱贫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公示)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