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2〕5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7号)和《平湖市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平经信投资〔2022〕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下发,如有质疑,请向我局反映,公示期:2022年3月28日-4月1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人:向冏057385060438,陆晓艳057385620843附件:2022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