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设函〔2023〕52号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的通知》(闽建科函〔2023〕96号)转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梳理汇总后于10月12日前报送市住建局科技与设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cjsk@zzcia.com),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的通知(闽建科函〔2023〕96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0月9日(联系人:洪毅超,庄璇,联系电话:0596-2937633)附件:20230920155117xxe10ce2ca4efd41f2_nw.doc闽建科函〔2023〕96号.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